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19-053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总裁丁鹏青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4 日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持有公司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60%)的公司副总裁丁鹏青,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5%),本年减持股数不超过本年所持股份数量的 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裁丁鹏青的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0 月 29 日 17.19 75,000 0.065%
丁鹏青
合 计 - 75,000 0.06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0 0.260% 225,000 0.195%
丁鹏青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000 0.065%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000 0.195% 225,000 0.195%
二、其他相关说明
股东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答投资者问(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