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2-094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裁王秀琴女士,董事胡晶华女士,副总裁、财务总监康玉路先生,副总裁田万军先生和董事会秘书王军平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1、持有公司 6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6%)的董事、副总裁王秀
琴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
2、持有公司 47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0%)的董事胡晶华女士计
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8,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
3、持有公司 56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7%)的副总裁、财务总监
康玉路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0,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
4、持有公司 31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7%)的副总裁田万军先生
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9,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
5、持有公司 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的董事会秘书王军平
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
自上述预披露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
集中竞价 2022-12-29 17.26 85,400 0.07%
王秀琴 2022-12-30 17.50 83,350 0.07%
小计 - 168,750 0.14%
胡晶华 集中竞价 2022-12-29 17.46 105,000 0.09%
小计 - 105,000 0.09%
康玉路 未减持
集中竞价 2022-12-29 17.51 28,100 0.023%
田万军 2022-12-30 17.23 51,250 0.043%
小计 - 79,350 0.07%
王军平 集中竞价 2022-12-29 17.45 112,500 0.09%
小计 - 112,500 0.09%
2、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 675,000 0.56% 506,250 0.42%
份
其中:无限 348,750 0.29% 180,000 0.15%
王秀琴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326,250 0.27% 326,250 0.27%
股份
合计持有股 472,500 0.40% 367,500 0.31%
份
胡晶华 其中:无限 238,125 0.20% 133,125 0.11%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34,375 0.20% 234,375 0.20%
股份
合计持有股 562,500 0.47%
份 未变化 未变化
康玉路 其中:无限 290,625 0.24%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71,875 0.23%
股份
合计持有股 317,400 0.27% 238,050 0.20%
份
田万军 其中:无限 199,350 0.17% 120,000 0.1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118,050 0.10% 118,050 0.10%
股份
合计持有股 450,000 0.38% 337,500 0.28%
份
王军平 其中:无限 232,500 0.19% 120,000 0.1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17,500 0.18% 217,500 0.18%
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19,847,513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前述人员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股东分别出具的《减持股份情况告知函》及《未减持股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