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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18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视觉”、“发行人”或“公司”)是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投资者在2016年10月2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2016年10月2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15-11:30,
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10月2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0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所属行业代码为I6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298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丝路视觉”,股票代码为30055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4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57%。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信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3、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了参与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只有符合本中信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资格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要求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
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6年10月20日(T-4日)至2016年10月21日(T-3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每个交易日的9:30-15:00。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6、网下发行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等信息。每个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如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人员出错等)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每个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中信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4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4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1,680万股。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6年10月25日(T-1日)刊登的《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T日)的9:30-15:00。
《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
    10、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中的“六、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
    12、2016年10月28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3、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0月25日(T-1日)组织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6年10月24日(T-2日)刊登的《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14、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10月18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2016年10月18日  刊登《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6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下午17:00截止)
           2016年10月19日
 T-5日                        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周三)
           2016年10月20日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
 T-4日
                (周四)       间为9:30-15:00)
           2016年10月21日
 T-3日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15:00截止)
                (周五)
           2016年10月24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2日
                (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2016年10月25日  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1日
                (周二)       网上路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