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及选举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设副董事长职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选举副董事长的程序合法有效,董事戴泽宇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候选人个人简历,认为:(1)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杨一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蔡钰如、洪伟荣、黄海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本页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黄 海:
洪伟荣:
蔡钰如: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