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0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15:00至2019年1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新联路625号和仁科技大厦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一兵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30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合计持有股份71,03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558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03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555%。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3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71,03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71,03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71,03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1,039,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7,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71,03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71,03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71,03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71,03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0)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71,03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3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3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3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039,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7,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039,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7,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