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鹏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鹏”或“联鹏公司”)90%的股权,基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实现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 元收购深圳联鹏少数股东席晓飞持有的深圳联鹏 1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深圳联鹏的持股比例将由 90%增加至 100%,深圳联鹏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 元收购席晓飞持有的深圳联鹏 1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席晓飞
身份证号:610321XXXXXXXXXXXX
住址:陕西省宝鸡市 XXXXXXXXXX
席晓飞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席晓飞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联鹏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581T4R
3、法定代表人:聂泉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下围工业区一路 1 号 L 栋 101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收购前 本次股权收购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3,600 90% 4,000 100%
席晓飞 400 10% 0 0
合计 4,000 100% 4,000 100%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0,137,260.77 141,373,078.94
负债总额 168,767,876.94 162,590,044.23
应收账款总额 3,503,762.00 8,091,710.01
所有者权益 -18,630,616.17 -21,216,965.29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 月 1 日-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973,050.46 418,442.48
营业利润 -13,845,666.59 -2,698,609.12
净利润 -13,833,107.62 -2,698,609.12
10、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询,深圳联鹏非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他标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事项。
四、本次签署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席晓飞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权对价支付及变更登记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不论该股权转让对
价支付与否,甲方均不解除协议,协议继续履行。
2、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协助乙方、联鹏公司办理完股权转让的市场监督局变更登记手续,进行变更登记必要的签字、U 盾认证等。
(二)陈述与保证
1、甲方所持有的联鹏公司 10%股权真实无异,该股权也未设定任何质押或其他任何形
式的他项权利。
2、乙方清楚甲方未出资情况,愿意就受让的股权履行出资义务,不以此为由追究甲方的责任。
3、乙方在受让股权后,自行调整管理结构,修改公司章程。
(三)债权债务的分担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对联鹏公司进行审计,不向联鹏公司或乙方主张除本协议之外的权利,联鹏公司或乙方对甲方没有负债。同时,乙方也不要求甲方对联鹏公司的亏损承担责任,联鹏公司的盈亏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四)费用的负担
联鹏公司负担本股权转让协议实施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一方未按约定办理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
应按所转让股权对应的出资额的万分之八支付逾期违约金。
2、除以上违约条款之外,出现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所转让股权对应的出资额的 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六)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由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自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自行终止。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深圳联鹏的持股比例由 90%增加至 100%,深圳联鹏成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决策效率,深化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