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罗晓勇 谢乐敏 陈永
周荣 涂 兵 胡小玲
于波 侯水平 方萍
全体监事签名:
许忠莉 易 倩 熊艺炼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崔治祥 张建华 马继刚
文向南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9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9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9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0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10
二、本次发行概要...... 10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10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0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1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1
(五)发行数量...... 11
(六)限售期...... 11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11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
(九)上市地点...... 12
(十)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12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2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2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 13
(三)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及私募备案情况的说明...... 15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16
(五)关于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行为或减持计划的承诺...... 18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18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8
(二)发行人律师...... 18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1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0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1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21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21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21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21
(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21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22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3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 23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说明 ...... 23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24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26
发行人律师声明...... 28
审计机构声明...... 2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 31
二、查阅地点...... 31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冷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蜀道交通 指 蜀道交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投实业的原控股股
东,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新设合并的
方式设立蜀道集团,前述合并的交割日为2021年5月28日(含
交投集团 指 当日),自交割日起,交投集团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于合并前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
同、资质以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蜀道集团承继、承接
或享有
长天天然气 指 榆神工业园区长天天然气有限公司
神木农商行 指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票的行为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方案》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认购邀请书》
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主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1 年 2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2021 年 5 月 14 日,交投集团出具《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关于深冷
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及实业公司认购股份相关事项的批复》(川交投发[2021]146 号):
(1)同意深冷股份以 13.78 元/股的价格向蜀道交通定向发行不超过 3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相关事项,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60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深冷股份的流动资金;
(2)同意蜀道交通按照本次发行方案认购深冷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
(3)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
4、2021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 年 9 月 8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
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6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1]24314-14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496,080,000.00元。
2022 年 1 月 24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1]24314-15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止,深冷股份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 36,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78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6,08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183,514.0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896,485.96 元,其中记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36,000,000.00 元,余额人民币 451,896,485.96 元记入资本公积。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