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信材料 股票代码:300537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Kuangshun Photosensitivity New-Material Stock Co.,LTD.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10-11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李有明 朱 民 曾燕云
毛金桥 张启斌 刘 斌
王 涛 陈 贇 陈长生
全体监事签名:
唐 雄 谭彩云 何 华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有明 朱 民 张启斌
安丰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2
释 义......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4
三、本次发行概要...... 7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1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7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19
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意见......19
二、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意见......19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2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21
第六节 备查文件......28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广信材料、发行人、公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定对象发行 票
董事会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认购邀请书》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 发 行 注 册 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务实施细则》 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金圆统一证 指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券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通常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Kuangshun Photosensitivity New-Material Stock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广信材料
股票代码: 300537
公司成立日期 2006 年 5 月 12 日
股票上市日期 2016 年 8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93,027,584 元
法定代表人: 李有明
董事会秘书: 张启斌
证券事务代表: 周吕嫒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 号
电话: 0510-68826620
传真: 0510-86590151
邮政编码: 214401
网址: http://www.kuangshun.com
电子信箱: gxcl@kuangshun.com
感光新材料的研发、开发;印刷线路板用及相关产业用抗蚀感光油墨、感光阻
焊油墨及光固化涂料的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
经营范围: 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
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9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在股东大
会的授权范围内就《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进行了部分条款的修改并做出了决议。
2022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在股东大
会的授权范围内就《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进行了部分条款的修改并做出了决议。
2022 年 8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取消了有效期自动延长的相关内容。
2023 年 8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期限,延长其期限为自上述事项获得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会议通知、记录、决议,经核查,金圆统一证券认为,发行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取消有效期自动延长的调整。根据发行人提供的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