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2 证券简称:今天国际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为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天国际”、“本公司”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号—股权激励》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为 1,000 万股,占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
公司股本总额 273,232,424 股的 3.6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00 万股,
占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9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80.00%;预留200万股,占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73%,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截至本计划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23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且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8.4.2 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含 2021 年 12 月 31 日)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
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不低于 5.16
元/股,届时授权公司董事会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
七、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九、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二、本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 2021 年 12月 31日之前(含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明确
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四、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
声明...... 2
特别提示...... 3
第一章 释义...... 7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 9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10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1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情况 ...... 12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限售安排...... 14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 17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归属条件 ...... 18
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22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 24
第十一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 25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28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30
第十四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争议的解决 ...... 33
第十五章 附则...... 34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今天国际、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指 划
划、本计
划、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指
制性股票 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计划规定,公司公告本计划时符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激励对象 指 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公
授予价格 指
司股份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有效期 指
属或作废失效之日的期间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
归属 指
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第二类激励股
归属条件 指
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
归属日 指
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