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0-054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697,798.8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 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48,059,292.80 元,减去 2018 年度分配
利润 8,400,000.00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2,961,494.00 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止 2020 年 4 月 13 日的总股本
323,053,1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2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337,700.1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