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达志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二年三月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1-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预案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
制。
2、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
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
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
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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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
同的含义。
一、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控
制方系地方国有企业,认购对象控制方需获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批
复后,方可在认购对象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的决策程序中投赞成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及获得
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衡帕动力,衡帕动力已与公司签
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湖南
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
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
东将回避表决。衡帕动力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22.86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 34,995,600 股,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约 8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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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数量上限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五、截止本公告签署之日,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衡帕动力”)持有公司 47,365,711 股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9.95%。
蔡志华先生持有公司 53,507,690 股股份,但根据蔡志华先生与衡帕动力签署的
《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蔡志华先生已永久放弃其拥有的
39,509,792 股股份的表决权,截止本公告签署之日,蔡志华先生为拥有表决权
股份为 13,997,898 股,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 8.85%。按照拥有表决权股份
计算,衡帕动力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衡帕动力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可能将超过 30%。
由于本次发行,衡帕动力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
的比例超过 30%,衡帕动力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结束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以满足豁免要约收购的要求。若后续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发生变更,衡帕动力将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以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的情形。上述豁免要约收购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
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生效。
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 8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 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 50,623 45,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35,000 35,000
合计 85,623 80,000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本公司尚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入,本
次董事会召开后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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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建设的,相关建设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50,623.00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支出为本项目最主要的项目投资支出,设备购置
支出 35,000.00 万元。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4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首先用于满足设
备购置支出,结余部分用于项目其他工程建设支出,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之差额主要为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以及预备费用,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
解决。
七、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度)》,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见本预案“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
行情况”。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为负,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分担。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本预案已在“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
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中就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进行了认真分
析,并就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充分信息披露,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预案中公司对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业绩
承诺或保证,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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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十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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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 6
释 义 ................................................................................................................... 8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10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 10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1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14
四、本次发行股票方案 .................................................................................. 15
五、募集资金投向 .......................................................................................... 17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7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7
八、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8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 19
一、衡帕动力的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