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2-04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航先生发行股票不超过1,176.470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3、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54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4、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福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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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56 号),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
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福建博
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共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与特定对象陈航先生签署终止协议,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发展规划、股份回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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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实施等因素,经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
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