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1%暨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6,809,13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5.95%)的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集团”)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47,251 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上述拟减持股份数调整为 7,906,15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电子信息集团出具的《关于持有福建博思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及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电子信息集团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735,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33%,另外因公司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权益变动后电子信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为 4.999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5.0253%,
具体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1%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鉴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因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电子信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5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07 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办
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 20,007 股,电子信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
加上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电子信息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超过 1.00%。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
每 10 股转增 4 股。上述权益分派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电子信息集团
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转增,持股比例不变。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号正祥商务中心 2号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0 月 21日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博思软件 股票代码 300525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因股票期权行权导致股本增加持股比 -0.0925%
例被动稀释
A股 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股本减少 +0.0004%
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A股 -3,735,680 -0.9433%
合 计 -- -1.035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被动稀释、被动增加)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注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809,135 6.0345 19,797,109 4.99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809,135 6.0345 19,797,109 4.99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电子信息集团此次
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
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为 2020 年 10 月 21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计划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时电子信息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数及占总股本比例。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电子信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相应转增。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电子信息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电子信息集团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电子信息集团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电子信息集团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电子信息集团出具的《关于持有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