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思软件
股票代码:300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持以及因上市公司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变化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思软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电子信息集团、信息披露义务 指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
博思软件、上市公司、公司 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博思软件
股份由 7.7488%变为 4.9991%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号正祥商务中心 2号楼
法定代表人 卢文胜
注册资本 763869.97737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717397615U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7 日
经营期限 2000 年 9 月 7 日至2050 年 9 月 7 日
通讯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53号正祥商务中心 2号楼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
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
经营范围 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
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
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电子信息集团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性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
姓名 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他国家或地 任职情况
区居留权
现任电子信息集团党委副书记、副
党委副书记、 董事长、总经理;福建省晋华集成
卢文 男 副董事长、总 中国 福建省 否 电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
胜 经理 福州市 书记;台湾菲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 股票简称 持股说明
1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 星网锐捷 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星网锐捷26.50%股份。
限公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 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福日电子9.57%股份,通
2 司 福日电子 过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福日电子
20.65%股份。
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合力泰21.13%股份;同
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力泰 时,文开福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合力泰股份的表决
权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电子信息集团行
使。
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华映科技1.21%股份,通
过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 华映科技 合伙)间接持有华映科技13.73%股份,通过一致
限公司 行动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华
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华映科技10.22%
股份。
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福光股份 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福光股份22.14%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减持博思软件股份,以及因博思软件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目前减持计划尚未结束。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博思软件拥有股份权益的可能。
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博思软件的股份权益发生变动,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交易博思软件股份,导致持有博思软件股份比例减少。
2、博思软件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份 18,211,201 股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上市,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因股票期权行权,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4、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总股本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公司原持股 5%
以上股东福建省财政信息中心将其持有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电子信息集团,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电子信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0,045,213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7.7488%),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019 年 2 月 22 日上述股权划转完成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期间,因信息披露义
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交易博思软件股份,以及因博思软件股本变动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