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暨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与福
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科技”)现股东签订了《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股权收购和增资的方式取得同力科技3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900万元。
2、审议决策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以900万元的对价取得同力
科技30%的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实施方式为:先以400万元向同力
科技现部分股东购买其持有的16%的同力科技股权;并以相同对价向同力科技增
资500万元,收购和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同力科技30%的股权。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在不超过前述范围内对交易的具体事宜进行确定。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张海闽,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5010519661******X
陈兵,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5010219700******X
林镇勋,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6050219720******X
刘茂林,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5042419790******7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6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海闽
4、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日用百货、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通信器材、机电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材批发、代购代销;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是信息安全和软件开发,主要为客户提供数据存储系统、数据保护系统、系统高可用性、容灾系统、网络安全以及信息系统可持续运行保障服务、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及“数据不丢失、业务不停顿”的全面解决方案;主要软件产品有工作流引擎、办公自动化软件(OA)、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出国体检业务管理系统等,客户主要涉及政府、医疗、金融等行业。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3月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 12,019,344.78 13,332,257.67
资产负债表项目 负债合计 4,963,686.70 5,208,850.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55,658.08 8,123,407.27
营业收入 3,275,983.31 24,963,874.07
利润表项目 营业利润 -1,419,158.48 1,632,126.99
利润总额 -1,419,158.48 1,634,922.27
净利润 -1,067,749.19 1,206,260.10
(四)股权结构
本次购买股权及增资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张海闽 164 164 货币 29.28
陈兵 148 148 货币 26.43
林镇勋 140 140 货币 25.00
刘茂林 108 108 货币 19.29
合计 560 560 货币 100.00
(五)关联关系
公司与同力科技及其股东张海闽、陈兵、林镇勋、刘茂林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以股权收购及增资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股权收购
1、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投资前标的公司的市场估值为人民币2,500万元。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00万元收购标的公司16%的股权。各出售方所出让股权比例
及其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款如下:
股东名称 出让股权比例(%) 股权转让价款(万元)
张海闽 0.00 0.00
陈兵 0.00 0.00
林镇勋 14.29 357.14
刘茂林 1.71 42.86
合计 16.00% 400.00
2、支付方式
公司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日,向交易对手方支付50%股权转让款200
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其中:林镇勋将持对应178.57万元人民币;刘茂
林对应21.43万元人民币。在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公司向交
易对手方支付剩余50%的股权转让款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其中:林
镇勋将持对应178.57万元人民币;刘茂林对应21.43万元人民币。
(二)增资
1、各方一致同意,在完成工商注册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司按
协议约定以股权增资方式向同力科技增资人民币500万元,其中112万元计入标
的公司注册资本,388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同力科技注
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72万元。
2、本次增资完成后,同力科技的股权结构调整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张海闽 164.00 164.00 24.40
陈兵 148.00 148.00 22.02
林镇勋 60.00 60.00 8.93
刘茂林 98.40 98.40 14.65
博思软件 201.60 201.60 30.00
合计 672.00 672.00 100.00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具体实施和体现。同力科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为政府、医疗行业等客户提供软件开发,数据存储系统、数据保护系统以及信息安全等整体解决方案,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及较强开发实力,并拥有自主软件产品。本次投资对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福建省业务布局、研发和运维服务能力有一定促进意义。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信息安全和软件开发,可能面临政策及行业市场的变化、研发及管理等风险,给公司的投资带来潜在的不确定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减少风险的发生几率,以达到公司的投资预期效果。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