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与关联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及其下属企业、清华大学(含异地院系、科研机构及办学机构)、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公司参股子公司辰安天泽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及湖南城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相关交易,其中,公司拟与中国电信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
超 过 人 民 币 20,000 万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021 年,公司积极进行市场开拓,并与中国电信发挥良好的协同作用,结
合双方协同进展,上述审议的额度目前已难以满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需要,因此,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同中国电信及其下属企业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新增额度有效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袁宏永、范维澄、邢晓瑞、张成良、雷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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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回避表决。
(二)新增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原预计关 增加预计 增加后预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联交易金 关联交易 计关联交 日本年度
类别 定价原则 额 金额 易金额 已发生金
额
销售商品、 中国电信集 软硬件产品购 参照市场
销、技术开发、 价格协商
提供劳务、 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技术 定价或通
采购商品、 及其下属企 20,000 25,000 45,000 3,298.02
咨询及其他劳 过招投标
接受劳务 业 务、服务 方式定价
合计 20,000 25,000 45,000 3,298.02
注:上表中的原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增加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增加后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均为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 年 4 月 27 日
注册资本:2,131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柯瑞文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1 号
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见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见许可证);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连锁经营;经营本集团公司及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承包境外电信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施工、设备生产与销售、广告、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国电信资产总额 99,253,924.23 万元,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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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09,633.11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0,840,514.57 万元,净利润
1,869,553.23 万元。(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中国电信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信依法存续、合法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交易各方是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协议将由交易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增加公司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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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