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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2

科大国创: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2-61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5 月 26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在
公司办公楼 3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永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 73,748,838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 为每股送红股、每股转
增股本数或每股回购(负值)股本数等;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1,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体    151,088.00            64,000.00
        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合计                        178,088.00            91,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对公司控制权的保护条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3,748,838 股(含本数)。其中单个认
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5%,即 36,874,419 股(含本数)。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
行前已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 36,874,419股(含本数),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独立
董事、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
证 分 析 报 告 》及 独 立 董 事 、 监 事 会 发 表 的 相 关 意 见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安排,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编制了《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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