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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16 深市 久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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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1

久之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1-052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各位
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 14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3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振
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及其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赞成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21〕32 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而制定的《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由6 名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秀荣、沈永良、邵哲明、张智杰、贾宇、洪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简历见附件)。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由

  6 名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永新、乔晓林、赵力航、裴晓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简历见附件)。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5. 在关联董事王振华、胡冠林、邵哲明、贾宇、李海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
  意公司与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原预计金额  新增预计  现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类别                                金额                已发生金额

华中光电技            销售红外、激

术研究所及  销售商品  光、光学产品    20,000      8,000    28,000  15,856.77
其全资或控            及组件

 股子公司

      公司《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画排序)

    1、孙秀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大专,工商管理专
业,1985 年至 1992 年在北京科理高技术公司工作,1993 年至 1998 年在北京市
科思特电子技术公司工作,2000 年至今,在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工作并担任执行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孙秀荣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沈永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0 年生,硕士,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研究员。1991 年参加工作,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从事技术创新和科研生产管理工作。多次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历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光电二部、装备研究部、装备工程部,光电系统研究部副主任、主任,舰用光电事业部主任兼党总支书记,所长助理职务。现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沈永良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邵哲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3 年生,本科,
管理工程专业,研究员。1994 年参加工作,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从事生产管理、市场经营工作。熟悉光电业内各类产品的技术特点和市场定位,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和军民品市场营销经验。曾多次荣获所优秀干部、十佳管理青年、
优秀共产党员荣誉。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在内的多项科学技术成果,任湖北省光学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历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计划部主任、市场部主任、导航技术研究部党总支书记、所长助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原重庆华渝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邵哲明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张智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4 年生,博士,
电气工程专业,研究员。2002 年参加工作,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从事技术创新、科研管理工作。多次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获多项科学技术成果,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获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有突出贡献专家。历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光电技术研究部、光子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所副总工程师。现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所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智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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