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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19-019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489,257.87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518,877.14元,扣除2018年实施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现金股利10,000,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703,632.6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9,674,013.39元。

  考虑到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且有重大项目支出,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