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9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元投资”)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沛元投资
提议理由: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流动资金充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作出提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0 0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分配总额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270,000,00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提示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行业现状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趋势,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届满的情形;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收到沛元投资提交的《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全部9名董事对上述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经认真讨论研究,9名董事一致同意沛元投资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同意票。此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还进一步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同意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四、备查文件
1、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