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
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
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
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
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
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91元/股。网下发行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6年5月17日(T日)进行网
2
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
为2016年5月1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
间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
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
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
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
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
与网下申购。单个配售对象剔除不视为整个投资者剔除,不影响该投资者的其它
配售对象参与询价。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2016年5月1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5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承销团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
3
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
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上的《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
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
慎参与本次发行: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分
类代码:C34)。截止2016年5月5日(T-8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
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3.97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20.9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
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66,486.00万元。按本
次发行价格20.91元/股、发行新股3,375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0,57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4,085.2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6,486.00
万元,等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75万股人民币普通
4
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6]88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票简称为“中亚股份”,股票代码为“30051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
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瑞银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股数为3,375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30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60.1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85%。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5月5日(T-8日)完成。共有53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058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参与了初步
询价报价,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771,260万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20.91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20.91元/股对应的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摊薄后市盈率
为22.96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
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月静态市盈率均值。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6年5月17日(T日),任一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5
(1)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6年5月17日(T日)9:30-15:00通过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
的其他信息。
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
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
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
量。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
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
料,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
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
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
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
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16年5月17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5月13日(T-2
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
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
6
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
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
再参与网上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
度。根据投资者在2016年5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
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
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
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
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3,000股。投资者申购量
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
购上限13,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
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
无效处理。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
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