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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16

中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7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82号文核
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
承销商”或“瑞银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3,375万股。本次发行将于2016
年5月17日(T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
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
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91元/股。网下发行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6年5月17日(T日)进行网
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
为2016年5月1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
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
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
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
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
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
网下申购。单个配售对象剔除不视为整个投资者剔除,不影响该投资者的其它配
售对象参与询价。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5月19日(T+2日)16:00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2016年5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承销团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
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
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
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
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
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
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位,
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4、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6年5月16日(T-1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的《杭州中亚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
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
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
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
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
的投资风险。
6、本次发行价格为20.91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
行人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4)。截止2016年5月5日(T-8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3.97倍。本次发行价格20.9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16年5月5日
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53.97倍,但依然存在股
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
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
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报价和拟申
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
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66,486.00万元。按本
次发行价格20.91元/股、发行新股3,375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0,571.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4,085.2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6,486.00万元,等
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本次发行
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
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9、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
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0、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
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1、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
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3)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
(4)申购日(T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5)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6)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7)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8)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
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
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2、发行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
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
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
13、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劵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
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