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5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源鸿图”)的85%股权及湖州金冠鸿图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金冠”)的85%股权(合称“标的股权”),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不低于标的股权评估值。以202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辽源鸿图85%股权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58,395.00万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湖州金冠85%的股权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1,557.64万元,本次挂牌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69,952.64万元,本次挂牌交易的价格不低于前述评估值。
2、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资产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由于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3、风险提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资产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实现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根据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优化上市公司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振公司业绩,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5%股权的议案》及《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湖州金冠鸿图隔
膜科技有限公司85%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辽源鸿图的85%股权及湖州金冠的85%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本次公开挂牌产权交易合同的签署及后续股权过户交割等事宜。
以202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辽源鸿图85%股权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58,395.00万元,湖州金冠85%股权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1,557.64万元,本次挂牌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69,952.64万元,本次资产评估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资产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由于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资产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根据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拟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标的为公司所持有的辽源鸿图85%股权及湖州金冠的85%股权。
1、名称: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友谊大路78号(财富大桥西侧)
法定代表人:张汉鸿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18日
注册资本:31737.691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普通锌锰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销售(环评报告批复于2007年9月11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辽源鸿图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辽源鸿图100%股权,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7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47,775,175.38 999,186,464.10
负债总额 400,924,324.02 405,335,152.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6,850,851.36 593,851,311.55
应收账款 145,630,866.32 117,994,147.51
报表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7 月
营业总收入 112,482,830.39 43,823,227.57
利润总额 -30,264,368.22 -62,914,120.32
净利润 -24,495,482.92 -52,999,539.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436,668.03
-17,482,546.85
净额
注:辽源鸿图 201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 1-7 月数据已经审计。
2、名称:湖州金冠鸿图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5幢8层816室
法定代表人:徐海江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普通锌锰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室内装修、室内装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湖州金冠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湖州金冠100%股权,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7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5,962,204.61 198,697,742.16
负债总额 66,367,025.12 89,200,256.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595,179.49 109,497,486.13
应收账款 0.00 0.00
报表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7 月
营业总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540,053.87 -97,693.36
净利润 -540,053.87 -97,693.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683,726.07 19,940,294.75
净额
注:湖州金冠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7月数据已经审计。
(二)转让标的其他说明
1、辽源鸿图及湖州金冠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辽源鸿图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4,000万元;公司对湖州金冠存在财务资助494.19万元;公司对辽源鸿图存在财务资助5,730.51万元(含资金占用费);公司与辽源鸿图存在经营性往来,目前公司对辽源鸿图的应收账款余额49.34万元。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对辽源鸿图和湖州金冠提供的授信担保在该等担保到期后不再展期。在完成公开挂牌转让交易的12个月内,辽源鸿图和湖州金冠应当向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归还所欠之借款本金与利息,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应当按银行同期利率、自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利息。
3、评估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起至股权实际交割日止辽源鸿图和湖州金冠的损益归受让方承担和享有。
4、依据相关法规,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可以接受分期付款,但首期价款支付后,剩余价款的支付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三、本次转让股权定价情况
(一)资产审计情况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20】第1983号《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7月31日,辽源鸿图总资产为999,186,464.10元,净资产为593,851,311.55元;2020年1-7月,营业收入为43,823,227.57元,净利润为-52,999,539.81元。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20】第1984号《湖州金冠鸿图隔膜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7月31日,湖州金冠总资产为198,697,742.16元,净资产为109,497,486.13元;2020年1-7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97,693.36元。
(二)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0163号《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收益法评估得出股权全部权益评估值为68,700.00万元,比审计后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9,314.87万元,增值率15.69%。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已基本合理地考虑了企业经营战略、收益现金流、风险等因素,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公允价值,故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公司持有的辽源鸿图85%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58,395.00万元。辽源鸿图85%股权转让时,挂牌价将不低于前述资产评估价格。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中心的摘牌价格为准。
根据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0162号《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湖州金冠鸿图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股权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3,597.22万元,比审计后账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