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孙金良、徐海涛、郭长兴、金志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孙金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9,6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3%),南京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策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1,471,9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91%),孙金良先生与能策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481,604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9.43%)。股东孙金良先生计划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4,405,284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84%。能策投资本次不减持股份,即孙金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能策投资预计合计减持不超过4,405,28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84%。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遵守“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本次解禁股份数的百分之五十”的规定,即减持不得超过2,202,642股;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根据《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徐海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1%),其计划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1,323,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25%。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根据《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司代理董事长、总经理郭长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9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2%),其计划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7,497,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43%。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根据《减持预披露公告》,金志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其计划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15,66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99%。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孙金良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孙金良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及减持数量均已过半;公司收到董事徐海涛女士,代理董事长、总经理郭长兴先生,金志毅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徐海涛女士、郭长兴先生、金志毅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
(元/股) (万股) 股本比例
孙金良 集中竞价2019.3.14-2019.3.15 12.388 119.6 0.23%
金志毅 集中竞价2019.2.26-2019.4.26 11.71 523.9971 0.9991%
徐海涛 无 2019.1.8-2019.4.30 0 0 0%
郭长兴 无 2019.1.8-2019.4.30 0 0 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00.96 1.53% 681.36 1.30%
孙金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0.53 0.84% 320.93 0.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0.43 0.69% 360.43 0.69%
合计持有股份 1,566 2.99% 1,042.0029 1.99%
金志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66 2.99% 1,042.0029 1.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29.2 1.01% 529.2 1.01%
徐海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3 0.25% 132.3 0.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6.9 0.76% 396.9 0.76%
合计持有股份 2,998.8 5.72% 2,998.8 5.72%
郭长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9.7 1.43% 749.7 1.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49.1 4.29% 2,249.1 4.29%
补充说明:上述减持完成后,孙金良先生及能策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8,285,6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2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孙金良先生,董事徐海涛女士,代理董事长、总经理郭长兴先生及金志毅
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
况。
2、孙金良先生,董事徐海涛女士,代理董事长、总经理郭长兴先生及金志毅
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孙金良先生,董事徐海涛女士,代理董事长、总经理郭长兴先生及金志毅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孙金良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2.徐海涛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3.郭长兴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4、金志毅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