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8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徐海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持股 5%以上股东徐海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达投资”)权益变动的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徐海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京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降至 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预披露公告之日徐海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362,7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7%),京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792,73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3%),徐海江先生与京达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9,155,521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10.10%)。徐海江先生及京达投资计划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52,973,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00%。
近日,公司收到徐海江先生及京达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海江先生及京达投资减持股
份计划已经完成。并且自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徐海江先生已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005,774 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其一致行动人京达投资在上述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后,徐海江先生及京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3,777,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本次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超过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海江、京达投资(一致行动人)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粤海街道科技南十二路方大大厦 603 室、长春市
双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力培训中心办公楼 408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金冠股份 股票代码 30051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20,005,774 2.27%
合 计 20,005,774 2.2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徐海江 59,990,697 6.79% 39,984,923 4.53%
京达投资 3,792,733 0.43% 3,792,733 0.43%
合计持有股份 63,783,430 7.22% 43,777,656 4.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783,430 7.22% 43,777,656 4.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徐海江先生与京达投资已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于巨潮资讯网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划 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
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徐海江、京达投资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海江先生与京达投资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竞价交易 2020年4月17日 5.3 30,000 0.003%
竞价交易 2020年6月16日 4.673 8,767,642 0.993%
竞价交易 2020年6月18日 4.57 31,149 0.004%
大宗交易 2020年6月19日 4.15 4,970,000 0.563%
徐海江 大宗交易 2020年6月24日 4 2,593,300 0.294%
大宗交易 2020年7月1日 4 8,980,000 1.017%
竞价交易 2020年9月25日 5.82 4,904,400 0.555%
竞价交易 2020年9月28日 6.08 3,924,374 0.444%
大宗交易 2020年9月30日 5.51 11,177,000 1.266%
京达投资 — — — — —
合计: 45,377,865 5.139%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徐海江 无限售流通股 85,362,788 9.67% 39,984,923 4.53%
京达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3,792,733 0.43% 3,792,733 0.43%
合计持股数 89,155,521 10.10% 43,777,656 4.96%
合计 无限售流通股 89,155,521 10.10% 43,777,656 4.96%
限售流通股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的股东不
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3、截至本公告日,徐海江先生及京达投资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股
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徐海江先生及京达投资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