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及刘衡女士为公司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积极拓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在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 到 蒋岩波 张 博
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