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3-048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
4、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秀清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7,988,5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4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7,906,5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2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39,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6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64,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19%;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9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2、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64,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19%;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9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85,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4、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85,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85,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85,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事项及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对于议案 8 中涉及关联事项的子议案,关联股东汤丽君女士、汤秀清先生、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和韩守磊先生均已依法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8.01《汤秀清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49,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6%;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15%;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737%;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26%;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537%。
关联股东汤丽君女士、汤秀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8.02《雷群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6,371,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反对 7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737%;反对 7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2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