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0-089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和监事李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安阳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汤丽君女士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分别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283,08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1%)、2,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0%);公司董事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和监事李彬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27,28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28,29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和 2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董事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和监事李彬先生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雷群先生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27,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肖泳林先生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8,2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李彬
先生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5,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和李彬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雷群 集中竞价 2020-09-21 17.77 27,281 0.01
肖泳林 集中竞价 2020-09-21 17.82 28,294 0.01
李彬 集中竞价 2020-09-18 19.06 25,000 0.01
注:(1)雷群先生和肖泳林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为其在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2)李彬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为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3)本公告中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9,125 0.04 81,844 0.03
雷群 其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281 0.01 0 0
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844 0.03 81,844 0.03
合计持有股份 113,175 0.04 84,881 0.03
肖泳林 其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294 0.01 0 0
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881 0.03 84,881 0.03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 0.04 75,000 0.03
李彬 其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 0.01 0 0
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 0.03 75,000 0.03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董事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和监事李彬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二)公司董事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和监事李彬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公司董事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和监事李彬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和公司监事李彬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