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5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核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9,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上所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5,399.0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变动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8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例,是基于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章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