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促进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客观评价的工作绩效、工作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从而促进公司实现经营目标,保持企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津贴标准
1. 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8-14 万元,按月发放。
2. 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
在公司未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每年津贴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职务 津贴范围
1 董事长 120-180
2 副董事长 80-120
3 非独立董事 5-20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 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
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5-10 万元,按月发放。
(二)薪酬标准
在公司(含分、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组成。
1. 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根据目前岗位职级、任职年限、岗位责任等予以确定,按月发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职务 基本年薪范围
1 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非独立董事) 60-100
2 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 20-60
3 总经理 100-150
4 副总经理 80-120
5 董事会秘书 60-90
6 财务总监 60-90
注:(1)上述人员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基本年薪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不重复领取;
(2)上述人员在分、子公司任职的,可在分、子公司领取基本年薪(合计基本年薪不得
超过上述基本年薪范围)、津贴、绩效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
2. 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由经营考核指标绩效奖金及专项考核指标绩效奖金构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具体绩效薪酬依据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四、其他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计算其应得的薪酬或津贴。
2.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含税收入。
3.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4.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