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〇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赵鸿飞 邹鹏程 杨宇欣
王焕欣 康 一 邓 锋
许亮 王 玥 程 丽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5 日
声 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赵鸿飞 邹鹏程
王焕欣 孙 涛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5 日
声 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刘学徽 王 晶 叶 宁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5 日
目 录
声 明...... 2
目 录...... 5
释 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0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9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2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31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3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32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4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5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0
一、备查文件目录...... 40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40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 指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中科创达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754,529
股面值为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0年 7 月 9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指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 6
月 12 日前施行)
《注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自
2020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数值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Thunder SoftwareTechnology Co., Ltd.
股票简称 中科创达
股票代码 300496
成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7 日
股票上市时间 2015 年 12 月 10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赵鸿飞
董事会秘书 王焕欣
注册资本 402,515,097元(本次发行完成前)
总股本 402,515,097股(本次发行完成前)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 9 号创达大厦 1 层 101-105室(东升地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72354637K
邮政编码 100083
电话号码 010-82036551
传真号码 010-82036511
公司网址 www.thundersoft.com
电子信箱 zq@thundersoft.com
开发计算机软件;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
机软件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商务咨询;从事通讯设备、电子
经营范围 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
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2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科创达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65 号),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 14 家发行对象。上市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向上述 14 家发行对象发出《缴
款通知书》。截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止,上述 14 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
汇入招商证券的发行专用账户。
2020 年 7 月 2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
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
(2020)第 110ZC00231 号《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 2020 年 7 月 17 日
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1,700,907,779.60 元。
2020 年 7 月 17 日,招商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
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0 年 7 月 28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23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00,907,779.60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止,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52,110 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700,907,779.6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6,857,620.5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4,050,159.0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0,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