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规定,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达”或“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即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如下:
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北京爱普新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慧驰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填补公司车载业务经验的不足,拓展车载业务领域,公司拟以总价不超过10,260万元的价格购买北京爱普新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慧驰科技有限公司各100%股权。北京爱普新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慧驰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音响系统的设计和方案销售。具体地,北京慧驰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北京爱普新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则将北京慧驰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软件产品集成到芯片上并交付给客户。2016年4月9日,交易各方签署转让协议。公司此项收购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该项收购已实施完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 Rightware Oy 的全部权益。
Rightware Oy 作为全球领先的汽车用户界面设计工具和嵌入式图形引擎软件产
品供应商,提供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用户界面桌面设计工具软件、嵌入式图形引擎软件以及用户界面相关的设计开发服务等。
北京爱普新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慧驰科技有限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Rightware Oy在汽车软件产品开发上,具有互不重叠的技术和优势。因此,公司收购北京爱普新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慧驰科技有限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互不相关。
除上述资产购买外,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
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