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3-111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美尚 股票代码 30049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天华
电话 0755-25117602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3039 号国速中
心 27c
电子信箱 wth@misho.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708,968.43 30,953,521.31 -1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9,107,247.04 469,630,063.88 -14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70,403,954.21 -23,570,429.82 -622.9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087,193.22 54,767,530.40 -118.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50 0.6965 -146.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50 0.6965 -146.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67% 20.19% -57.8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4,050,634,066.68 4,098,239,282.92 -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71,954,772.27 691,309,981.04 -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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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报告期末普通 23,443 权恢复的优先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有)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迎燕 境内自然人 27.50% 185,434,229 质押 185,434,229
冻结 185,434,229
无锡文旅一期 境内非国有
产业投资中心 法人 3.93% 26,495,726
(有限合伙)
徐晶 境内自然人 1.28% 8,597,158 质押 15,317,796
冻结 15,338,446
杨桦 境内自然人 0.92% 6,200,000
侯霞 境内自然人 0.89% 6,000,000
鲁曙光 境内自然人 0.40% 2,680,600
陈霞 境内自然人 0.38% 2,538,451
卢澜 境内自然人 0.34% 2,320,600
黄少棉 境内自然人 0.34% 2,318,800
吴迪 境内自然人 0.32% 2,124,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1、王迎燕与徐晶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动的说明 2、未知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
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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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破产重整事宜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2-153),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高
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或“申请人”)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通过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的相应债权。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16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2022-163),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2)粤 03 破申 884 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
(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3),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预重整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预重整投资人。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确定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 年 5 月 6 日,
公司收到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通知》(美管[2023]16 号),依法确定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