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4-053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测算,公司预计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
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之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2.1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
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
四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披露
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5)。经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数据与业绩预告存在差异,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更正前:
业绩预告情况
?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年度业绩预告适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62,000.00 万元–-44,000.00 万元
的净利润 亏损:-68,698.57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9.75% - 35.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48,000.00 万元–-34,000.00 万元
的净利润 亏损:-73,582.01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34.77% - 53.79%
营业收入 10,900.00 万元–14,000.00 万元 13,292.43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① 10,800.00 万元–13,900.00 万元 13,224.72 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500.00 万元–17,500.00 万元 69,131.00 万元
的所有者权益
更正后:
业绩预告情况
?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年度业绩预告适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62,000.00 万元–-44,000.00 万元
的净利润 亏损:-68,698.57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9.75% - 35.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48,000.00 万元–-34,000.00 万元
的净利润 亏损:-73,582.01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34.77% - 53.79%
营业收入 8,500.00 万元–9,500.00 万元 13,292.43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① 8,400.00 万元–9,400.00 万元 13,224.72 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500.00 万元–17,500.00 万元 69,131.00 万元
的所有者权益
二、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4 年 1 月 29 日披露 2023 年度业绩预告时,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尚未深入开展。随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数据审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 司的部分业务活动的会计处理与公司前期预告时产生偏差,经过与年审会计师反 复沟通后,对 2023 年度业绩进行修正,修正原因说明如下:
业绩预告时,公司依据收入确认政策,按业务部门取得的甲方或工程监理单位签署《月进度报表》对本年度施工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在年报审计过程中,部分收入项目函证结果与甲方提供的《月进度报表》存在差异,公司依据函证结果对收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导致确认收入较预告收入出现下降。
三、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和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四、风险提示
1、经测算,公司预计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之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2.1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
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
四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
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1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 4 月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4、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5、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5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226
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197 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6、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2)粤 03 破申 884 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2)粤 03 破申 884 号《决定
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