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3-107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原告已撤诉的涉诉金额 251,126.80 元,公司作
为被告已撤诉、已 结案及法院判 决驳回对公司 的诉讼请求的 涉诉金额503,725,938.6 元,公司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涉诉金额累计为 503,977,065.4 元。
截至本公告日,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8 月,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
累计 520,203,066.75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5.25%,公司作为被
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2,426,934,696.91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51.06%。公司及子公司诉讼涉及金额累计 2,947,137,763.66 元,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426.31%。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情况。公司所涉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尚生态”)披露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部分回复暨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2022-013、2022-027)、《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暨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2022-114、2022-165、2023-010、2023-016、2023-018、2023-022、2023-034、2023-046、2023-068、2023-070、2023-074、2023-078、2023-080、2023-091、2023-093、2023-099、2023-102、2023-10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原告已撤诉的案件为案件 74,涉诉金额 251,126.80
元,公司作为被告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案件为案件 27、35-40、42-43、45、49-50、53、58、64、66-67、70-72、74 、78 、97-99 、102 、105、121、129,涉诉金额 503,725,938.6 元,公司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涉诉金额累计为 503,977,065.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诉讼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8 月,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
累计 520,203,066.75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5.25%,公司作为被
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2,426,934,696.91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51.06%。公司及子公司诉讼涉及金额累计 2,947,137,763.66 元,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426.31%。
公司就前期已披露过的诉讼案件进行重新梳理,现披露存在最新进展的案件情况,具体如下:
注:1、下述所涉案件序号与公司前期披露的案件序号一致。
序 受理日期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涉及金额 案件进展 执行情况
号 (元)
2022年3 月23 日无锡市滨湖
2021 年 10 月 19 日开庭,该案的受理机构 区人民法院作 出( 2022)苏
为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当日公司收到 0211 执 1299 号《执行通知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书》,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北京城 (2021)苏 0211 民初 8857 号,判决如下: 日向法院调取《执行裁定
建亚泰 票据 1、被告美尚生态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 书》,裁定如下:终结本院
24 2021.9.23 建设集 美尚生 追索 要求兑付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及利 8,133,429.00 告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票 作出的(2021)苏 0211 民初
团有限 态 权纠 息共计 8,133,429 元 据款 8,133,429 元及其利息。如未按本判 8857 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
公司 纷 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行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10 日短信签收(2023)苏0211
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 执恢 547 号《执行通知书》,
的债务利息。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责令美尚生态履行付款义
21,464 元由被告美尚生态负担。 务,支付延迟履行利息及负
担执行费用。
美尚生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到期工程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快递签收该案的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短
淮安市 态、淮安 款 1,033,692 元 2、判令被告支付 相关法律文书,该案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信签收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
国联服 市城建 建设 逾期付款违约金 69,113.39 元(以 日开庭审理,受理机构为淮安经济开发区 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
69 2022.4.15 务业企 开发建 工程 541,800 元为基数,日利率万分之 1,786,081.95 人民法院,案号:(2022)苏 0891 民初 129 苏 0891 执 744 号《执行通知
业管理 设有限 合同 二,计算至 2021 年 2 月11 日,违 号。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签收《民事判 书》,一、被告于本判决生
有限公 公司(第 纠纷 约金 5,851.44 元,以 1,033,692 元 决书》,判决如下:美尚生态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司 三人) 为基数,日利率为万分之二暂计至 效 之 日 起 十日 内 向 原告 支 付 工程 款 工程款 1,033,692 元及违约
2021 年 12 月 15 日,违约金为 1,033,692 元及违约金。 金;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
63,261.95 元;以上违约金暂计至 请求。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5
2021 年 12 月 15 日,合计为 日短信签收《执行裁定书》,
69,113.39 元)。3、判令被告支付 裁定如下:终 结( 2022)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