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3-099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 8,224,052.90 元,
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19%。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原告已撤诉的涉诉金额 251,126.80 元,公司作
为被告已撤诉、已 结案及法院判 决驳回对公司 的诉讼请求的 涉诉金额503,646,928.15 元,公司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涉诉金额累计为 503,898,054.95 元。
截至本公告日,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7 月,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
累计 520,203,066.75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5.25%,公司作为被
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2,398,348,824.3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46.93%。公司及子公司诉讼涉及金额累计 2,918,551,891.05 元,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422.18%。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情况。公司所涉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尚生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各部
门统计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新增诉讼、仲裁及事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一、新增诉讼案件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 8,224,052.90 元,占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19%。
注:下述所涉案件序号接自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
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中案件序号。
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新增诉讼的案件情况:
序 受理日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涉及金额(元) 案件进展
号 期
贵州搏睿 美尚生态、保 建设工程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一立即支付原告工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快递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212 2023.7.7 源建筑工 山市住房和 施工合同 程款及利息,律师费,合计 8,174,052.9 8,174,052.90 该案件的受理机构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案
程有限公 城乡建设局 纠纷 元;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号:(2023)云 0502 民初 4232 号。该案件待开庭
司 审理。
成都燕来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电子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213 2023.7.12 东荣科技 美尚生态 票据追索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票据金额 5 万元及利息; 50,000.00 该案件的受理机构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案
有限公司 权纠纷 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由被告承担。 号:(2023)粤 0303 诉前调 17925 号,该案件待
开庭审理。
小计(公司作为被告) 8,224,052.90
二、已披露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披露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部分回复暨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2022-013、2022-027)、《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暨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2022-114、2022-165、2023-010、2023-016、2023-018、2023-022、2023-034、2023-046、2023-068、2023-070、2023-074、2023-078、2023-080、2023-091、2023-09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原告已撤诉的案件为案件 74,涉诉金额 251,126.80
元,公司作为被告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案件为案件 27、35-40、42-43、45、49-50、53、58、64、66-67、70-72、74 、78 、98-99 、102 、105、121、129,涉诉金额 503,646,928.15 元,公司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涉诉金额累计为 503,898,054.95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诉讼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7 月,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
累计 520,203,066.75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5.25%,公司作为被
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2,398,348,824.3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46.93%。公司及子公司诉讼涉及金额累计 2,918,551,891.05 元,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422.18%。
公司就前期已披露过的诉讼案件进行重新梳理,现披露存在最新进展的案件情况,具体如下:
注:1、下述所涉案件序号与公司前期披露的案件序号一致。
序 受理日期 原 被 案由 诉讼请求 涉及金额 案件进展 执行情况
号 告 告 (元)
美 证券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 9,900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快递签收该案的相关法律文书,该案将于 该案件不
薛 尚 虚假 元、佣金及印花税 100 元,共计 10,000 元 2022 年 6 月 15 日开庭审理,受理机构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案 会进入法
67 2022.4.13 云 生 陈述 (待核定之后另行变更诉讼请求) 2、判令 10,000.00 号:(2022)苏 01 民初 1248 号。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快递签 院执行阶
霞 态 责任 本案诉讼费用由本案被告承担。 收《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 段。
纠纷 负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措施
1、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将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进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公司正在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情况。公司所涉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5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江苏证监
局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2-031)及《关于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
所(普通合伙)完成整改工作;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江苏
证监局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张清、常媛媛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张清、常媛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 号),江苏证监局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的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认为审计意见方面一是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不恰当、二是内控审计意见不恰当。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5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226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