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3-078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 168,733,729.35 元,
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24.41%。
2、截至本公告日,案件 39、42、43、45、50、53 均已撤诉或结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案件 36、38 均已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114);案件 70、72、74 已撤诉,案件 78 已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 9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案件 37 公司因已履行付款义务而结案;案件 40 因管
辖权移送已作为新增案件 83 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案件 49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案件 58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 71 原告自愿放弃对公
司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
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案件 98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对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 102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4);案件 27 原告已撤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暨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案件 35、99 原告已撤诉,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0);案件 64 原告已撤诉,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原告已撤诉的涉诉金额 251,126.80 元,公司作为被告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涉诉金额 490,802,694.96 元,公司已撤诉、已结案及 法院判决驳回 对公司的诉讼 请求的涉诉金 额累计为491,053,821.76 元。
截至本公告日,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5 月,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
累计 516,850,385.59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4.76%,公司作为被
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1,492,797,717.55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15.94%。公司及子公司诉讼涉及金额累计 2,009,648,103.14 元,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290.70%。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情况。公司所涉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尚生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各部门统计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新增诉讼、仲裁及事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一、新增诉讼案件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 168,733,729.35 元,
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24.41%。
注:下述所涉案件序号接自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
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中案件序号。
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新增诉讼的案件情况:
序 受理日期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涉及金额(元) 案件进展 执行情况
号
1、请求判令被告金点园林偿还原告借款 公司于近期获悉该案件的相关法律文
本金 4,000 万元及截至到 2021 年 8 月 9 书,该案的受理机构为重庆市第一中级
重庆金点 日的利息 541,937.50 元、罚息 人民法院,案号:(2021)渝 01 民初
园林有限 516,018.75 元、复利 7,351.47 元(合计 3444 号,法院于 2022 年 1 月26 日作出
公司(以 41,065,307.72 元);2、请求判令被告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
下 简 称 金点园林向原告支付自 2021 年 8 月 10 金点园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
上海 “金点园 日起至本息清偿之日为止的罚息及复 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4,000 万元及截至
浦东 林”、龙 利,罚息以未偿还的本金 4,000 万元为 到 2021 年 8 月 9 日的利息 541,937.50
发展 俊、田凤 基数,复利以未偿还的利息 541,937.50 元、罚息 516,018.75 元、复利 7,351.47
银行 娜、石成 金融借 元为基数,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元;2、被告金点园林于本判决生效之
16 2021.8.13 股份 华、张力 款合同 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 43,065,307.72 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支付自2021年8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获
9 有限 丹、美尚 纠纷 180.5BPS 再上浮 50%计算;3、请求判令 月 10 日起至本息清偿之日为止的罚息 取相关执行裁定。
公司 生 态 第 被告金点园林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及复利;3、被告金点园林向原告支付
重庆 三人:内 2,000,000 元;4、请求判令被告龙俊、 违约金 200 万元;4、被告龙俊、田凤
分行 蒙古三盛 田凤娜、石成华、张力丹、美尚生态对 娜、石成华、张力丹、美尚生态对被告
公小镇文 被告金点园林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金点园林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化旅游发 责任;5、请求判令原告对被告金点园林 任;5、原告对被告金点园林在第三人
展有限公 在内蒙古三盛公小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 内蒙古三盛公小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
司 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其折价、拍卖、变卖 公司的应收账款 520,000,000 享有质押
所得价款在上述第 1 项、2 项、3 项债权 权,并对前述应收账款在本判决上述第
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6、请求判令本 1、2、3 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诉讼费、保全费 5,000 元全部由六被 案件受理费 257,126.54 元、保全费
告承担。 5,000 元由六被告负担。
公司于近期获悉该案件的相关法律文
书,该案的受理机构为重庆市渝中区人
民法院,案号:(2021)渝 0103 民初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一、被告二立 34219 号,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2 日作出
即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 6,000,000 元人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