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2-165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 15,579,774.77 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12%。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517,101,512.39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7.22%,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1,204,995,051.39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86.74%。公司及子公司诉
讼涉及金额累计 1,722,096,563.78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23.96%。
另外,案件 39、42、43、45、50、53 均已撤诉或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4);案件 36、38 均已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披
露了《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案件 70、72、74 已经撤诉,案件 78 已经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情况。公司所涉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尚生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各部门统计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新增诉讼、仲裁及事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一、新增诉讼案件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 15,579,774.77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12%。
注:下述所涉案件序号接自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
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问题 16 回函中案件序号。
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新增诉讼的案件情况:
序 受理日期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涉及金额(元) 案件进展
号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知悉相关法律文书,
该案的受理机构为昌宁县人民法院,案号:
(2022)云 0524 民初 1520 号,于 2022 年 11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 月 11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
昌宁 9,102,000.00 元,并按合同约定自借款资金实际 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9,102,000 元,支付
县鑫 支付之日(2022 年 7 月 28 日)起按借款年利率 8%, 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
源城 向原告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算至 2022 止 的 利 息 113,712.66 元 , 本 息 合 计
镇开 昌宁柯卡生态治理 借款合 年 9 月 23 日的利息合计 113712.66 元。 2、请求 9,215,712.66 元,限本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付
88 2022.9.26 发投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同纠纷 判令被告向原告按合同约定,自借款到期日(2022 9,289,438.86 清。2、由被告以所欠原告借款本金为基数,
资有 年 8 月 27 日)起按违约金额每日万分之三承担违 按年利率 8%计算,支付原告自 2022 年 9 月
限责 约责任,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 24 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任公 算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的违约金为 73726.2 元。以 在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前付清。3、由被告
司 上本息及违约金合计 9289438.86 元,本案诉讼费 以所欠原告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4%计
由被告承担。 算,支付原告自 2022 年 8 月 27 日起至借款
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在借款本金
实际清偿之日前付清。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
请求。案件受理费 38,413 元,由被告负担。
四川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勘测测绘费 3,030,370.62 及
省地 逾期付款违约金 276,369.8 元(以 3,030,370.62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短信签收相关法律
质工 建设工 为基数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 文书,该案的受理机构为无锡市滨湖区人民
89 2022.11.7 程勘 美尚生态 程勘察 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率上浮50%计 3,543,633.42 法院,案号:(2022)苏 0211 民初 8863 号,
察院 合同纠 算,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上述款项共计 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开庭审理,目前在审理
集团 纷 3,306,740.42 元。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主张债 中。
有限 权而支出的律师基础代理费 48,000 元、风险代理
公司 费 188,893 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签收无锡市滨湖区
北京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票据号码为 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市博 230930209841520210208856452651 的票据金额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支付原告汇票金
澳东 票据追 1,000,000 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 额 100 万元及利息(以 100 万元为基数,自
90 2022.12.1 亚幕 美尚生态 索权纠 利息以 1,000,000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 1,000,000.00 2021 年 6 月 8 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
墙工 纷 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