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1-127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迎燕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
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 6 人,出席 6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昌宁柯卡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期公司拟为项目公司昌宁柯卡生态治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宁柯卡项目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2020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履行了对外担保的相关审议程序。后期公司为昌宁柯卡项目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的7.85亿元项目贷款提供了担保并签署相关保证合同,贷款期限为10.5年。
现因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简称“昌宁柯卡 PPP
项目”)的运营期由 10 年调整为 20 年,延长合作期限由 13 年调整为 23 年,公司与昌宁柯卡
项目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原贷款期限 10.5 年变更为 20.5 年、原担保期限
10.5 年变更为 20.5 年,该担保期限的变更有利于昌宁柯卡 PPP 项目的推进。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