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1-141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取消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
一)下午 15:00 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城科教软件园 B 区 3 号楼美尚生态三楼会议室召
开。董事长王迎燕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0 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234,666,0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8025%。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6 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233,081,1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567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 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1,58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351%。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昌宁柯卡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34,248,1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9%;反对 4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13,934,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82%;
反对 4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