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1-114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本,该协议的签署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关系,为双方推进后续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亦具有不确定性。
2、对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及双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或“美尚生态”)深耕生态景观建设行业二十年,主营业务涵盖生态文旅、生态修复、生态产品三大领域,形成了集策划、规划、设计、研发、融资、建设、生产、招商以及旅游运营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为客户提供生态环境建设与运营的全方位服务。
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北京致云”)是一家专注于并购投资,立足于挖掘中国新能源、新经济产业链上优质项目的专业投资机构。
双方基于战略合作需要,于近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拟参与、支持、协助甲方及其关联方推进自身一系列的股权、债权债务、资产等方面的重组工作。
二、协议对方介绍
1、企业名称: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郭晓月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4,000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C 座 346
6、营业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34 年 11 月 25 日
7、营业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袁媛持股 97%,雷霄持股 3%。
9、关联关系说明: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构成美尚生态的关联方,与美尚生态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类似交易情况说明:最近三年公司与北京致云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在市场信息互通、资质资源共享、项目交流、权益类投资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1.合作协调机制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双方联席会议,谋划双方就项目合作的原则方案,协商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双方合作的具体方式将视具体情况在具体项目层面或其他领域展开,并可根据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现场运作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
2.信息资源共享
双方围绕环保、生态环境修复等领域的布局,积极追踪市场动态和项目信息,及时共享信息,共同提高响应速度。
3.合作领域
(1)乙方及其关联方拟利用自身优势与甲方达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合作模式:债务重组、资源导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参与、支持、协助甲方及其关联方推进自身一系列的股权、债权债务、资产等方面的重组工作。
(2)甲方利用自身产业背景和相关资源,协助乙方及其关联方实现在生态修复领域、环保领域的业务布局,实现协同发展,共同促进产业布局与产业升级。
4.其他
本协议仅为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原则性协议,有关本协议合作内容的实施须在各方另行签署相关具体协议后进行。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具体内容以另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本,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正式协议的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框架性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暂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本,该协议的签署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关系,为双方推进后续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亦具有不确定性。
2、对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及双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发布《关于与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
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旨在通过发挥各自在产
业链的专业优势,拟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石斛种植与农光互补(生态农业)、石斛产业与文化展示基地(生态文旅)等相关领域达成长期稳定的合作意向,不断开展合作领域,实现互利共赢。截至目前,由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影响,双方尚未展开实质性合作。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不涉及解除限售事项,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共同向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事项外,暂无其他股份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1、《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