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取消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城科教软件园B区3号楼美尚生态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王迎燕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15:00至2019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8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345,088,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271%。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1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344,147,6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588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940,8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83%。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4,948,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1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2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1,748,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0%;反对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4,948,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1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2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1,748,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0%;反对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4,948,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1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2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1,748,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0%;反对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971,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1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1,772,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5%;反对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报告的议案告》
关联股东王迎燕女士、徐晶先生已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196,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3%;反对14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1,74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8%;反对1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971,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1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1,772,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5%;反对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44,971,1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11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权股份总数的99.8103%;反对1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971,1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11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1,77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3%;反对1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971,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1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1,772,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5%;反对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971,1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11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1,77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3%;反对1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971,1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11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1,77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3%;反对1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安排的议案》
关联股东龙俊先生、石成华先生、余洋先生已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07,936,5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反对14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4,737,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2%;反对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