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17-114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2、本工程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3、本项目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实施的风险;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存在建设内容变更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近期,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昌宁县柯街卡斯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投资协议》,规定了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并由昌宁县柯街卡斯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与由成交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了《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164,090.04万元(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结果为准)。
三、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1、昌宁县柯街卡斯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址:云南省昌宁县柯街集镇;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片区一体化建设总体协调工作,提出片区一体化建设的发展思路、奋斗目标、工作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片区一体化建设发展规划、投资促进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策划包装和组织推介片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片区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接待、洽谈、咨询等工作;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信息来源:《中共长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宁县柯街卡
斯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昌发办[2014]14号)
2、公司与昌宁县柯街卡斯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昌宁县柯街卡斯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未发生类似业务。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工程地点:云南省昌宁县。
3、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64,090.04万元(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结果为准)。
4、项目范围:
4.1 建设内容:包括勐波罗河主河道河堤治理、勐波罗河支流河堤治理、柯街大地桥至
大链二级公路卡斯大桥东西两岸连接道路建设、勐波罗河东西两岸防护绿化带及其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4.2 运营维护范围:①对治理后河道及河堤的维修、养护、堤防绿化等。②柯卡连接市
政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维护管理、防护绿化带养护等。
5、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6、项目合作模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
(二)项目融资
1、项目资本金暂定为 33,280.68 万元(估算投资的 20%)。通过政府出资方出资、社会
投资人出资予以筹集(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为:政府 10%,社会资本 90%)。项目资本金配
套的金额与比例以项目公司向国内金融机构贷款时确定的金额和比例为准。
2、为尽快推进项目实施进程,政府方已积极争取到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共计约
35,100 万元。同时,政府方拟向农发行申请贷款约 60,000 万元,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和农发
行贷款作为政府方配套投入。若政府方争取的农发行贷款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或因融资等原因需要增加资本金额度,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除项目资本金、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和农发行贷款外,缺口部分资金由乙方负责筹集。
(三)项目公司
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
民币,其中:政府方出资1,000万元,政府方持股比例10%;社会资本方出资9,000万元,
持股比例为 90%。政府方在项目公司中不享有资产收益,社会资本方享有项目公司全部的资
产收益。
(四)项目收入
1、收入来源:本项目属于纯公益性项目,不考虑经营性收入,收入全部来至于政府付费。
2、项目回报机制:
(1)建设期投融资成本及支付:建设期贷款利息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30 日内由
政府方一次支付给项目公司。
(2)政府付费:
a.项目运营期投资收益支付
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投入及筹集的资金由政府方付费,付费期为10年,按每年10%付
费;整体项目完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首期款,以后每届满12个月按约定比例支付当期
款。
b.社会资本方在运营期承担的运营维护成本,经政府有关机构审核认定后,考虑一定的合理利润率,由政府在相应年度给予支付。
(3)超额收益分配机制:本项目属于纯公益性项目,暂不考虑经营性收入。若将来合作期内,政府方与项目公司达成一致,发掘项目收益点或经合法合规途径取得经营性资产纳入项目公司从而使得本项目产生经营性收入,当项目实际收入小于或等于盈亏平衡点时,政府方不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配。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总投资 164,090.04万
元,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5,489.33万元的155.55%。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
计对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昌宁县柯街卡斯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形成业务依赖。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为本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投资协议》
2、《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