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Misho Ecology Landscape Co., Ltd.
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大学科技园清源路兴业楼A栋51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4301-4316房)
江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67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其中:(1)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1,67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根据
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2)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800
本次拟发行股数 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
的数量。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 年 月 日
1-1-2
江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3
江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一)发行前股东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王迎燕承诺:除本次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徐晶、陆兵、张淑红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锦诚投资、朱菁、潘乃云、王勇、惠峰、季斌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王迎燕、徐晶、陆兵、潘乃云、
王勇、惠峰、季斌同时承诺:上述承诺的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王迎燕、徐晶、陆兵、
潘乃云、王勇、惠峰同时承诺: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