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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4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2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4,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28,935,627股的0.076%。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8月10日办理完成。

    3、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28,935,627股变更为228,761,627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7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4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4名激励对象授予363.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12.0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年9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19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63.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相关股份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29日。

    6、2018年5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熊兰等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17.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97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熊兰、廖建文、朱喜良、刘阳、唐美峰、钟奇等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故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股票数
量为17.4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76%。

    2、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28,586,6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1.97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公司按调整后的价格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3、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3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为:截至2018年7月27日止,公司已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2,103,666.15元,其中减少股本174,000元,减少资本公积1,929,666.15元。上述款项均以货币资金支付。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935,627元,股本人民币228,935,627元,截至2018年7月27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28,761,627元,股本人民币228,761,627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8月10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28,935,627股变更为228,761,627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非  138,072,691    60.31%    -174,000    137,898,691    60.28%
流通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90,862,936    39.69%                  90,862,936    39.72%

三、总股本          228,935,627    100.00%    -174,000    228,761,627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