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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2,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398,702,674 股的 0.0080%。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6.05 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为 210,490.94 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此次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办理完成。

  4、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98,702,674 股变更为 398,670,674
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2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6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7月9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88名激励对象7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8元/股;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0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解锁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解锁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第一条第(五)款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32,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80%。

  2、回购价格

  公司 2022 年 6 月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83.47
万元(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五章第一条第(八)款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当发生派息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6.08-0.03=6.05 元/股。


  3、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合计为 210,490.9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1100026 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减少股本
人民币 32,000.00 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 161,600.00 元,公司总股本由 398,702,674
股减少至 398,670,674 股,注册资本由 398,702,674.00 元减少至 398,670,674.00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      5,442,062      1.36%      -32,000      5,410,062    1.36%
通股

高管锁定股              5,202,062      1.30%                    5,202,062    1.31%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0,000      0.06%      -32,000        208,000    0.05%

二、无限售流通股      393,260,612    98.64%                  393,260,612    98.64%

三、总股本            398,702,674      100%      -32,000    398,670,674      1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