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自身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综合管理部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考核执行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五、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业绩指标的选取与考核分数
财务业绩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增长率。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安排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0%
预留授予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0%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若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档,则为“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全部归属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七、归属安排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及数量。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综合管理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三)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十、考核结果归档
(一)考核结束后,综合管理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二)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统一销毁。
十一、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