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副总经理田晓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34,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90%,计划在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关利敏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5,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9%,计划在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 公司监事苏碧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36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2.65%,计 划在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40,688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6%。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田晓军先生、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关利敏女士、监事苏碧梧女士《减持股份告知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田晓军、关利敏、苏碧梧
2、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有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1 田晓军 董事、副总经理 34,200,000 16.90%
2 关利敏 董事、副总经理 5,450,000 2.69%
3 苏碧梧 监事 5,362,750 2.65%
合计 45,012,750 22.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田晓军先生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8,550,0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4.2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与之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关利敏女士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362,5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67%。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与之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苏碧梧女士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340,688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66%。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与之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田晓军先生、关利敏女士、苏碧梧女士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3、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田晓军先生完成本次减持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田晓军先生、关利敏女士、苏碧梧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