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77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发行新股不超过2,000万股,无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
发行方式 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
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
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
发行对象 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
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
值申购实施办法》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6月19日),其他发
发行日期 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本报刊登的《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2号天泽大厦南楼四层
发行人联系电话 029-88445729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
联系地址 16-20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 0755-22627845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