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7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审议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审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同时同意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 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0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
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资本运作计划进行调整,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三、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审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0 年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 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对资本运作计划作出的调整。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审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审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监管政策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上述议案内容。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提示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注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